赠予合同的三个特点是什么,赠予合同有哪些特征?
1、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受赠人在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同时,不需要向赠与人给付任何对价,即受赠人纯获利益。而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财产,也不从受赠人那里获得任何补偿或者回报。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赠与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赠与合同的合同主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合合同;赠与合同的其他法律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赠与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赠予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4、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5、赠与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一种效力较弱的诺成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完成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在法律层面允许撤销,前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若赠与基于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如救灾、扶贫或助残等,且合同经过公证,此类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定义为赠与人无偿给予受赠人自己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赠与行为在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赠与行为还没有完成的状态下或者赠与行为完成之后受赠人出现法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时,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要回去的,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便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父母可能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或收回房子。赠与的完成与法律效力 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赠与人将房产过户给受赠人,且受赠人接受并办理相关手续,赠与便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规定是什么?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对房屋赠与合同怎样公证没有作出规定,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由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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