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险法的三项基本原则
1、【答案】:参考答案:大诚实行信用原则,所谓诚实信用,是指民商事主体在从事民商事活动时,应讲究诚实,恪守信用,善意的全面的履行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愿原则:合同自愿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一原则,保险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保险人和投保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订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自行选择保险产品/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等。
4、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自愿原则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民事主体在保险活动中,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实现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5、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中的首要原则。它要求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及履行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身义务,披露保险相关的一切重要事实。保险公司可以依靠此原则了解投保人的真实情况,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6、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保险立法,集中体现保险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对各项保险制度和保险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主要有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保险补偿原则。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1、不适用,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一般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2、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估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其保险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所以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给付性合同,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3、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前的原状,不能因为损失而获得额外利益。但损失补偿原则并非适用于所有的保险品种,在以下三种情况是不适用的。
4、【答案】:对 【解析】(教材79页)定值保险发生全损不论标的价值如何变化,保险人仍按保险合同上所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重置成本保险是按重置成本确定损失,不适合损失补偿原则;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估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机能,其保险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所以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
5、损失补偿原则除以受损失为限外,往往还受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一些限制,如以保险金额为限、按比例投保因而按比例赔偿的限制。另外还受赔偿方法的限制,如某些保险中规定了免赔额,或赔偿限额等。
保险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让其获得充分的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生产生活能及时得到恢复;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得到了保护。
一.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有损失才有补偿,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而且,该损失必须是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补偿有最高额限制。(1)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利益为限。(3)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充分的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
1、损伤补偿原则的定义包含两层意思。这是损失补偿原则质的规定。一是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否则,即使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被保险人没有遭受损失,就无权要求保险人赔偿。
2、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毁损,被保险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并且理赔的金额应当合理,且进行充分补偿,双方对于补偿的金额要协商一致,补偿的金额不能过多也不能不少。
3、损失补偿原则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生产生活能及时得到恢复;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得到了保护。
4、一.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5、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顾名思义,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因风险事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基本原则。
6、损失补偿原则的三个限制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原来水平,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的原则。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赔偿性保险合同,对人寿险合同却不适用。保险补偿原则可通过现金赔付、修理、更换或重置的方式实施。财产损害要注意赔偿合理损失。
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赔偿问题?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让其获得充分的补偿。
有损失才有补偿,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而且,该损失必须是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补偿有最高额限制。(1)保险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2)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利益为限。(3)保险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毁损,被保险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补偿损失的责任。并且理赔的金额应当合理,且进行充分补偿,双方对于补偿的金额要协商一致,补偿的金额不能过多也不能不少。
保险知识,损失补偿原则你了解多少
1、损失补偿原则中关于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无赔偿的规定,还有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其损失总额的规定,都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赔偿得到额外利益,从而防止被保险人故意购买高额保险,以获得赔款为目的而故意制造事故。
2、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让其获得充分的补偿。
3、一.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