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全称是什么?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直属机构[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局。1993年4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CAAC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英文缩写,全称为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该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民用航空事业管理部门,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前身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之前曾负责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caac全称是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中文翻译为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军委航空局发展历史
军委航空局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的专门负责航空工作的领导机构,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3月。在这个时期,为加强和统一管理中国的航空事业,中央军委做出重要决策,决定从东北老航校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新的机构——军委航空局。
随着空军的发展,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央军委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军委航空局的使命完成,其名称和职责正式移交给空军司令部。尽管存在时间短暂,军委航空局为空军的正式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月30日,航空局正式成立。中央军委任命常乾坤为局长,王弼为政治委员,并任命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机关设作战教育处、航空工程处、民航处和情报科、供给科,编64人。同日,航空局在北平灯市口同福夹道7号正式办公。从此,中央军委有了直接管理全国航空工作的业务部门。
渡江战役后,长江以南广大地区得到解放,航空业务增多,工作范围扩大。5月,增设航行管理处、秘书处、政治处,供给科改为供给处,全局扩编为172人。
年3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组建军委航空局,统一领导中国人民航空事业。同年7月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空军在之后的一些改革建设中迅速成长起来。1949年12月~1950年1月,第一批航校建成开学。1950年8月,中国空军组建了第一支空降兵部队——空军陆战第1旅。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现已宣布成立,原军委航空局着即取消。以后把11月11日定为人民空军成立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历史沿革
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历史沿革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8年):1949年,民用航空局在空军的指导下成立,1950年新中国民航初期规模较小。1958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归属交通部领导,1960年改称“交通部民用航空总局”,1962年成为国务院直属局。
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立民用航空局,直属空军领导。11月9日,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香港员工起义,成功带着12架飞机回归北京和天津,为新中国民航建设注入了技术和物质力量。
年11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民用航空局,受空军指导。11月9 日,国民党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陈卓林率两公司在香港员工光荣起义,并率领12架飞机回到北京、天津,为新中国民航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和技术力量。
历史沿革1993年4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改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1993年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2008年3月23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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