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被受理后有哪些后果
1、决定受理后,纪检委应在30日内出具答复意见书。 若信访人对答复不满意,可申请复查或复核。 越级投诉被视为无效,可能导致公安介入,并通知当地信访部门接管此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三)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3、没什么后果。一般信访告知书是必须签字的,信访人被要求在信访受理告知书上签字是信访部门的工作程序要求,表明收到了信访人的信访需求,相当于已被信访部门立案,进入调查阶段。有权处理机关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
4、镇政府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如在15日内能办结,可以不出具书面告知书。不受理的向信访人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或不再受理告知书,并告知其不受理理由。
5、法律分析:开具程序性受理告知后,需在1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受理的向信访人开具实体性受理告知书,并在2月内办结,出具意见书,特殊疑难的经领导批准可延长1月,并出具延期告知书。不受理的向信访人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或不再受理告知书,并告知其不受理理由。
派出所受理和立案区别
1、受理案件与立案的主要区别在于阶段不同、法律效力不同以及处理方式不同。受理案件是案件处理的初步阶段,而立案则是正式侦查的起点。受理案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立案则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在处理方式上,受理案件主要是进行初步审查和收集证据,而立案则是进行深入的侦查和取证工作。
2、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3、法律分析:受理案件与立案的区别如下: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
4、法律分析:派出所受理是立案的第一道程序,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5、报案受理和立案的区别如下: 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或报案的行为进行登记和接收的过程称为报案受理;而在此基础上,审查后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这一行为称为立案。 报案受理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开始调查案件,立案则标志着公安机关将对案件展开正式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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