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的意思
混同 [hùn tóng] [混同]基本解释 将本质上不同的人或事物同等看待 [混同]详细解释 合一,统一。《汉书·地理志下》:“此混同天下,一之虖中和,然后王教成也。” 唐 郭子仪 《广运舞》诗:“河海静谧,车书混同。
混同在民法中指的是债权与债务合并,使得原本的债关系不再存在的现象。当债权或债务被一个人完全承继时,混同就可能发生。最常见的例子是企业合并,合并前两个企业的债权债务在合并后统一归属给新的企业,导致债的消灭。混同的效力是绝对的,合同和其他债的关系会因此而终结。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
什么是混同
法律分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广义的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个法律上的资格,归属于同一人,因混同导致权利或义务消灭。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因混同而消灭,系基于债的关系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自己享有债权,同一人同时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时,有悖于债的观念,故债的关系自应主体混同而消灭。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人于债务人系处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需要,法律规定它因混同而消灭,效果更佳。
混同,是指不同事物或概念之间的界限模糊或混淆。混同这一概念的涵盖范围广泛,常出现在语言学、哲学、法律等多个领域。具体来讲,混同指的是在特定情境下,不同事物或概念之间的区别被忽略或混淆,导致它们的界限变得模糊。从语言学角度来说,混同可能涉及词语或表达的含义出现交叉或重叠。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原则上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是指不能并立的两个法律上的资格,归属于同一人,因混同导致权利或义务消灭。包括三种情形:(1)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2)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在合同法中,请举一下混同的事实例子?
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狭义的混同,也即合同法上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情况。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这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
广义混同包括所有权与他物权、主债务与保证债务等同归一人,但狭义的混同特指债权与债务的合并,这是合同法上主要讨论的混同现象。合同法中,当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会终止,除非涉及到第三方利益。
前者如买卖合同的卖方在交付货物后、买方尚未付款前吸收合并了买方,买方主体资格消失,则产生混同的效果。后者如甲方欠乙方10万元货款,乙方依照承揽合同应当给甲方制作桌椅,甲方与乙方合并成丙,甲、乙消失,则发生混同效果。
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债务,没有清偿,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兼并。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就变成了:甲公司的继承人乙公司欠乙公司债务,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债务消失。继承:甲欠乙债务,没有清偿,后甲死亡,乙为继承人。此时乙在继承财产的同时继承了甲的债务,于是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债务消失。
民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请举个例子说明下.还有民法上的混同是什么意思“情势变更”和“混同”都是合同法中的概念。情势变更制度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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