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哪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3、定金和订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需要在合同进行前或合同履行期间提前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表明买方对此笔交易的认真和诚意。 不同点 (1) 性质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是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而订金则不具备此种担保功能,只是一种预付款形式,没有法律约束力。
4、两者质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而订金一般是习惯用语。两者功能不同。定金可以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质。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5、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它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它不是法律概念,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功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6、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定义不同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指的是在合同订立前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它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定金可抵作合同款项;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定金则可能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对方。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定金和订金区别: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是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而订金则不具备此种担保功能,只是一种预付款形式,没有法律约束力。(2) 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的退还与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
定金和订金区别:定义区别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通常情况下,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作用主要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它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它不是法律概念,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功能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功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定义不同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指的是在合同订立前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它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定金可抵作合同款项;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定金则可能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对方。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
1、二者的功能不同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2、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3、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4、定金与订金的合同性质不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使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主合同仍然有效。而订金合同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未按约定交付订金,主合同则不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该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性质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是一种法律概念,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而订金则不具备此种担保功能,只是一种预付款形式,没有法律约束力。(2) 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的退还与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6、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实质内容区别 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退还资金区别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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